9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发布《关于实施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的通知》。
“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是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加大对一线优秀导游的培养与支持,鼓励入选对象开展业务研究和实践,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为提高导游队伍专业素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通知,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线专职导游;从事导游工作满5年且游客满意度较高;具备中、高级及以上导游等级。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对在导游行业内做出过优异成绩的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予以优先考虑。曾入选原国家旅游局“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导游大师工作室”项目的或往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的,不可再次申报。
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面向全国组织公开申报,计划培养150人(其中北京为7人),10月22日前,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需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拟培养对象名单及申报材料(含电子版)。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
根据通知,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经费标准为1万元/人,由文化和旅游部直接划拨至培养对象所在单位。